2020年5月25日下午,郑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马线前显文明”专项行动暨城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务员、公车驾驶人、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的示范带动作用,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成为省会一道亮丽文明风景线。
那么,关于郑州市“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马线前显文明”专项行动,您知道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三公一租”是什么?
“三公一租”是指公职人员、公务车驾驶员、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
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裴保顺说,在全市开展“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马线前显文明”专项行动,强调公职人员、公车驾驶人做表率,公交车司机做标杆,出租车司机做引领,推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斑马线前显文明”有什么?
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遵守各类交通法规和信号灯指示,行经无信号灯斑马线时主动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不争道抢行、不鸣笛催促。遇有前方车辆停车让行时,不随意变道、穿插。
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或路口时,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遇到机动车为其让行时,快速通过、不做停留,提倡对主动让行的机动车驾驶员伸出大拇指点赞,表示谢意。
三、“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马线前显文明”谁来做?做什么?
(一)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坚持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抓拍相结合,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对人行横道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解决标识污损、设置不合理问题。
2.加大科技投入,在重点路段、路口增设一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实现全天候严管严控。
3.科学分配警力,坚持固定岗定点管理和机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突出抓好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
(二)全社会齐抓共管。
2020年治理的重点是: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穿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人行道、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拦车乞讨等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违规上高架路等违法行为;车辆乱停乱放,阻断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划重点:郑州市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作为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申报、考核、评价、推荐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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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州市交警部门详解如何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是人行横道线的俗称,是专门为保证行人安全通过道路而划设的交通标线,属于道路交通信号的其中一种标识。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的管理,我们采取以下几项管理措施:一是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安排勤务,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对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解决商业区、居民区、学校等交通集聚点附近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特别是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增设更加直观、醒目的“礼让行人”、“监控拍摄”等提示标志,视情增设斑马线夜间发光警示设施,向驾驶人传输礼让行人、文明行车的提示信息,督促形成良好驾驶习惯。三是积极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全天候严管严控,推进在重点路段、路口建设一批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自动抓拍系统,提升查处效能,扩大震慑作用。四是充分调动省市媒体和双微平台等宣传媒介,提升交通参与人的文明守法意识,提高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的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
关于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要区分不同情况。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由于机动车、行人的行止都由交通信号灯分别分配了通行时间,所以机动车、行人只要按灯行止就可以了,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路口不需要特别礼让行人。二是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容易出现交叉、抢行,这时机动车一方必须礼让行人一方。机动车发现行人通过斑马线,需减速或停车,待行人安全通过后,再驶过斑马线。
关于机动车如何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关于行人如何安全通过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二、加大处罚教育力度 树立郑州公交、出租行业的文明形象,打造城市文明“流动窗口”
郑州市公交公司对违反“礼让斑马线”规定的公交车驾驶员,首次处罚100元并约谈,二次处罚100元并参加集中教育培训,三次处罚100元、取消月度星级奖励并参加集中教育培训。
郑州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违反“礼让斑马线”规定的出租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及其企业实行“服务质量信誉黑名单”制度:在考核周期内每车的服务质量信誉总分值为20分,根据违章和不文明行为扣减相应分值,当驾驶员考核得分低于4分的,歇业并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当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将其列入不良驾驶员名单记录。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为与其公司考核挂钩,同时把全市72家出租车企业(其中巡游车企业46家,网约车企业26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共分为A1、A2、A3和B四个级别,当出租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降为B级时,将责令出租车企业停业整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