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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
日期: 2024-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网络信息发布与管理的通知》(豫高发〔2022〕8号)、中共郑州市纪委机关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郑纪联发〔2021〕3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myx.zzut.edu.cn 和学院微信公众号“郑工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信息内容

1.媒体信息主要包括转发上级文件、学院党团工作、教研室活动、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服务社会等方面。

2.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得损害学校及学院形象,不得发布其他不真实的信息。

3.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色。

三、 信息管理

1.党务工作相关信息内容由各支部撰写采集,支部书记负责初审初校,学院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复审二校,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终审三校。

2.教学科研等业务相关工作信息内容由各教研室或教学科研办公室撰写采集,教研室主任或教科办主任负责初审初校,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复审二校,学院院长负责终审三校。

3.行政工作相关信息内容由党政办公室撰写采集,学院党政办主任负责初审初校,主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复审二校,学院院长负责终审三校。

4.学院工会相关信息内容由工会工作人员撰写采集,具体对接工会工作人员负责初审初校,主管工会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复审二校,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终审三校。

5.青年马克思主义研讨社相关信息内容由青马社学生干部或相关指导老师撰写采集,青马社指导老师负责初审初校,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负责复审二校,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终审三校。

6.发布的信息内容涉及的文字、图片、音像、链接等需注明作者或出处。

四、信息发布

1.所有信息须按流程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网站技术人员和公众号技术人员分别上传和发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或公众号上发布信息。

2.  信息发布前须由相关对口部门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上传。

五、信息维护

1.学院信息员做好对网站数据、日志、文件等定期检查,积极配合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调整网站建设版块内容,学院各部门须配合信息员工作。

2.微信公众号运营负责人做好对公众号信息、数据、文件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内容。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和进一步修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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